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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精神分裂症残疾人,孩子的父亲不在了,已经结婚了,以前孩子的叔叔告诉我,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成立吗? 向法院上诉

离婚 2020-02-15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疾病,那么法院很有可能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一般有传染性的疾病或者严重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可能会被认定为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疾病,具体您的情况是否会被认定为这些情形,请面对面咨询律师。 按照法律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是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如果已经结婚了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
    具体哪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请咨询律师。 在离婚协议签订后或者判决后,如果得到抚养权的一方被证明不适合抚养小孩,比如有严重疾病,遗弃虐待小孩,或者其他对小孩身心不利的情形,那么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另外如果一方恶意阻挠另一方探望小孩,另一方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一方获得抚养权后另一方有探望小孩的权利,具体的探望方式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在对抚养权做出判决时一并判决,如果得到抚养权一方恶意阻挠探望,那么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 不养孩子可能构成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你好,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 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由法院一并处理。
    3.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也可来电咨询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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