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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恋人四年前在他家发现自己怀孕了,他骗了我离婚,也骗了我人流,现在想分手,问我是否需要赔偿金

离婚 2020-02-13 0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管是女方或男方提出离婚的,都没有法律规定要付分手费给对方。理由如下:
    1、在法律中,没有所谓的“分手费”的概念和规定。
    2、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我国《婚姻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管是女方还是男方,都有要求离婚的权利。
    所以,不管是女方还是男方首先提出离婚要求的,都属于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不会因谁首先提出离婚而额外承担法律责任,更不会因此而应该支付所谓的“分手费”给对方。
    《婚姻法》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像这些情况是可以精神损害赔偿的。曾经有个案例,和你的情况很相似,最后法院的判处是他违反了我国婚姻法有关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的基本准则,应当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最后女方获得了精神损害赔偿。
  • 孕期、男方不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可以到民政局登记协议离婚,这就要求双方自愿,女方可以要求财产分割多分、补偿,赔偿(如果男方是过错方)只要达成协议即可。如果女方提起诉讼离婚,男方有过错的话,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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