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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婚,他不同意。 我今天也不能回家。 我和他分居已经三年了。 结婚证书在他手上。 你能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20-02-08 20: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立案后法院会做调解工作,如夫妻感情未达到确已破裂无法修复的情况,一般第一次离婚诉讼不会判决离婚;小孩归谁扶养,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以及教育抚养条件等综合考虑后裁决;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一人一半,未还贷款谁取得房屋产权就归谁偿还,另一份分得房屋现值的一半;离婚之诉,没有男方提出离婚,就需要额外付给女方什么青春损失费、赔偿费之类的赔偿。建议一对一的与律师咨询。
  •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实践中,一般是平均分割,但有证据能够证明归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
  • 离婚程序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你可任选其一。但如果你们达不成协议,则你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诉讼程序大致如下:由你自己撰写起诉状,并准备相关诉讼证据,到法院立案;然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并通知其答辩;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双方向法院举证;然后法院确定日期开庭审理;最后法院做出判决。
    你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身份证明;结婚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婚前婚后财产情况的证据;孩子由你抚养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证据等。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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