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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了两年半,公司说有一年的保险津贴,一年了她还没有交,我怎么起诉他呢

保险纠纷 2020-03-01 07: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单位不缴纳社保,并且没有足额支付员工工资,那么员工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补缴社保费用并且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保险断缴便不能获得保险理赔。即需要补保险。那么,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养老保险如何申请补缴?
    一、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 住院补偿医疗保险又称津贴型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的保险。申请理赔时,无须提供费用发生的相关票据原件。如果您已参加了社保,想以商业医疗险作为补充手段,以转嫁需自费负担的部分医疗费或分担因住院、手术造成的收入损失,那么,补贴型医疗保险就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补贴型医疗保险又称津贴型医疗保险,是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时,由保险公司提供补偿的收入保障型保险。通俗讲是一种无论实际治疗花多少钱,保险公司都按照合同规定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的保险。
    因此申请理赔时,无须像报销型医疗保险那样,要提供费用发生的相关票据原件。在目前市面上,保险公司推出的补贴型医疗保险,主要有按住院天数累积给付的住院补贴型医疗保险,以及向接受手术者提供的手术费用补贴型医疗保险。
    [1]
    补贴型医疗保险分为1年期、终身型及介于两者间的定期型(如10年、20年期)。1年期补贴型医疗保险最大优点在于其灵活,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障额度;而缺点在于需每年续保,一旦发生重大疾病,以后年度续保难度会随之增加;这类保险的保费也会因被保险人年龄的增大而逐年上升。
    对终身的补贴型医疗保险,保险公司一般采用平准保费,即保费不会随被保险人年龄增长或身体状况变化而增加,且不存在中途保险公司提高保费或拒保现象,可对被保险人生存期内的疾病进行重复理赔。
    正因为有这样的优点,使得终身的补贴型医疗保险的费率较高。
    补贴型医疗保险的特性,使其成为不用看社保“脸色”的医疗保险,它的理赔与被保险人花多少住院费或手术费无关,保险公司不会深究所花费用哪些是社保范围内、哪些又是社保外的。
    如果当前您已参加了社保,只是想以商业医疗险作为补充手段,以转嫁需自费负担的部分医疗费或分担因住院、手术造成的收入损失,那么,补贴型医疗保险就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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