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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女性,家里有2个小孩,我每日都一个人带孩子,挺累,如今哺乳期间未婚怀孕,我丈夫在外边打工赚钱不肯回家了,我对他的心已死,我想要完毕这一段婚姻生活

综合法律 2020-02-27 13: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应该是存在困难的,建议你直接诉讼离婚;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方存在暴力行为,你可以主张离婚赔偿;
    3、怀孕期间对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4、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5、你可以考虑请律师代为处理。
  • 如果对方离家出走满两年后,依然下落不明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其失踪。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婚姻法》第32条第4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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