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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持械一件事开展损害时,我正当防卫将他踹倒,他手上的刀不小心刺中他自身,造成他身亡,至始至终也没有触碰那把刀,我想问一下我必须负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20-02-22 0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警方认定为正当防卫,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 根据《刑法》 [1]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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