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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亲属车祸事故,另一方主责,住四个月院,已住院,已做评定八级伤残,已提起诉讼,未开庭审理,以后后住院一个月二十天后出現脑梗塞半身不遂,那该怎么办,

诉讼 2020-02-09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或鉴定机构通知去做鉴定, 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
    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
    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八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发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肋以上骨折。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
    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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