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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当时是裁定离异的,判决书丟了,如今又要完婚,沒有判决书能否结了婚,假如不可以接,那该怎么办呢?

诉讼 2020-02-11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旦被施暴,选择报警并且做笔录,还可以去医院做鉴定报告,留好证据。并且你也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指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有扶养的义务与要求另一方给予扶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扶养费是夫妻对另一方负有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的扶养费。
    下列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说只有双方是夫妻关系时才可以要求对方扶养。扶养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未结婚或离婚状态是不能要求扶养费的。
    2、 一方需要帮助。夫妻扶养并不是说只要一方要求,另一方就必须给予扶养费。扶养费是一方处于需要帮助的状态时,由另一方给予帮助。因此,对于双方生活水平相当的情况,即使申请法院判决对方给予扶养费,也是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 夫妻双方离婚后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一方不遵守的情况下,关于财产方面,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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