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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怎么咨询我?不是为了出生还是配额?

房产纠纷 2020-02-11 1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首先要了解清楚,当地的社保是否包含生育方面费用报销,一些地方生育费用是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的。


    2、如果在报销范围内,异地生育的,需办理相关手续,经当地合管办批准后,产生的费用才可以按规定报销。报销比例,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管理中心,各地不同的。


    3、参保人异地住院,如果是突发事件的,先由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须带齐基本医疗保险证、本人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正式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异地就医备案表到社保局(医保股)办理报销手续。


    4、社保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延伸阅读:

    异地生育社保报销所需的资料:


    (1)医疗卡复印件(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验原件);


    (4)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5)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产前检查、分娩、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原件;


    (7)单位证明(在职参保人)原件;


    (8)医院证明(电脑故障)原件;


    (9)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10)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11)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

  •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
    (二)女职工怀孕后,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因生育或者流产所需符合规定项目和标准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之后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含自费药品),由职工本人负担。
    (三)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不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女职工如何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做出了规定,即“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按照生育女职工所在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规定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百分之百报销。
      从加强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的发展方面看,应尽量减轻企业负担,提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生育女职工发放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因此条件具备的地区,可一步到位,生育女职工有关证明直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但目前大多数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水平有限,人员力量不足,尚不具备直接向生育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的条件,因此作为过渡办法,可以由企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本单位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再分别按标准发给生育女职工本人。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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