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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是拆迁到镇社区租房,15年开始租房,直到今天,房东拒绝让人生活,说要装修,吵闹,当时有合同,是口头说的,现在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0-03-06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双倍工资。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
    1、该租赁合同是在你们双方在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的情况下成立生效的,作为合同的当事人,您应该持有合同,房东应该给你一份或者复印一份给您;
    2、关于是否能转租:首先看你们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如果约定您可以转租,你当然转租;如果合同里面没有约定您有转租的权利,在未经过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您是不可以转租的,如果您未经同意转租,房东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您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3、若您得到房东同意转租给第三人,您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您应当赔偿损失。
  •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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