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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知道离婚案我,我丈夫和我没有感情,我们有两个孩子,我们真的不能继续。

离婚 2020-02-10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二孩政策已全面放开,《收养法》仍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这已不适应当前人口形势,应放开这一限制。”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在接受采访时建议,在符合当地计生政策的前提下,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名子女。
    方燕告诉,生育问题近些年备受关注,随着“二孩”政策的落地,越来越多的家庭沐浴在两个孩子的愉快生活中,但一些无法生育孩子的家庭,一些已有孩子但还愿意收养和照顾更多孩子的人,却存在诸多限制。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只有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方燕对《收养法》第八条给出了具体修改建议: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名子女,但收养子女数量应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且应证明收养人具备抚养和教育多名子女的经济能力、健康情况、个人及家庭意愿等,个人信用良好。
    另外,针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年龄问题,方燕也给出了建议。《收养法》中规定,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方燕建议,把被收养人年龄放宽到不满18岁,并增加“被父母虐待和家暴的子女”这一类;收养人的年龄则应从满30岁调整为满25岁。
    在方燕看来,无论生养还是收养子女,最后升华到的层次都是人与人之间的爱、家庭之爱、对儿童的关怀之爱,儿童才是未来,涉及儿童的法律根本出发点应是爱心。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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