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打算用我的新型公用事业专利和工厂合作,技术转让,为了协议双方的利益,应该考虑什么因素?

2020-02-21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
    专利所有权包括:
     
    (一)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二)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三)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第一,商标权和专利权不一样,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
      第二,商标权和专利权均可转让,即,出售。
      第三,商标权可以无限续展,因此是没有使用期限的;而专利权最长保护20年,到时候即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 技术转让就是一方将其所有或者掌握的技术让与另一使用的行为。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  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一、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包括一方不得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二是不得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技术,或者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同的方式充分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  
    三、技术转让合同的内容复杂,涉及转让技术的范围、转让的对象、受让人使用技术的方式和范围、技术的保密、使用费的支付等,为了明确责任,分清权利义务,订立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