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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买的商社,当时签约的是16年3月31日的交房,通知了18年贷款的结果住宅变成了存款房。 开发人员想要强制交房。 我们怎么了,胜算是多少?

综合法律 2020-03-13 05: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怎么在银行办理贷款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方式一: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最常用的贷款方式。抵押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比如: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方式二: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差不多,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保证物品不一样。质押物品以动产为主,比如:国债、存单、债券、仓单等。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方式三: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需抵押和担保,仅凭个人信用即可贷款。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方式四: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指由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抵押(质押)。
  •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
    一、二条所列条件。未取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 催告后没有在合理期限交付怎么办?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了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担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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