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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资询一个难题,安全驾驶车子在高速路上,追尾事故了一个因常见故障停在高速路正中间的大货车,导致车后副驾驶员身亡,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如何区划义务?

综合法律 2020-02-14 16: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负全责的话,可以凭借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 因道路交通追尾事故的财产直接损失的补救方法,首先应恢复原状;当已不能恢复原状时,则用折价赔偿的办法予以补救。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害,仅以他人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财产直接损失为限,具体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毁损的实际价值损失,包括损害的车辆、物品、设施、饲养的动物等其他财产。
    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间接财产损失,则不能包括在赔偿的范围内。
  • 发生追尾事故后:
    1、如果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并没有执行公务而且还没有经过原车主的同意,那么在追尾事故责任划分中规定车主与驾驶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肇事车辆在被承包或者被租赁期间发生了交通追尾事故,那么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连环追尾的责任认定及理赔办法
    第一辆车刹车后,被后面的车追尾,该车的损失在车辆尾部,原则上以“追尾”为由,由后面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辆车,包括倒数第二辆车的损失和赔偿情况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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