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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a合伙开店后,我又不和a合伙开新店了,a锁我的新店门8天,要我10万元,没给你,敲诈,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告诉他吗?

刑事辩护 2020-02-27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精神病人实施敲诈勒索,精神病的话是不负刑事责任的。若是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判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事自诉,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如果法院受理后,认为被诉人是触犯了相关的刑法的,是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判其相应的刑罚的。
    但是诈骗罪应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畴,一般情况下应当向相关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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