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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款6万余元,分36期还完,一月还3094元,还满36期得话要还111384元,贷款利息达到51384元,还剩余八期,倘若说不还了哪些不良影响?

债权债务 2020-02-22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
    这种信用贷款是中国银行长期以来的主要放款方式。申请个人信用贷款资料: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4)、提供贷款用途证明。个人信用贷款如果为按时归还欠款的话,会对个人的信用度又不好的影响,不良记录达到一定的程度后,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以后就不能再办理任何形式的个人贷款了。
  •  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能超过24%,超过24%的,法律不予保护。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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