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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账户没有分开,现在买房,可以转账吗?有什么影响?

离婚 2020-03-13 18: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
  •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取得或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分割原则;2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同等条件照顾妇女的原则。
    因此对于婚后所购买的房屋,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可以依照上述规则进行分割。
  • 可以由双方自行协议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双发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达不成离婚协议,可以有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
  • 当事人购买房子与户口簿是的婚姻状态无关,不管是离婚状态或者已婚状况都可以买房,只要购房款到位,符合当地的购房的其他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正常办理购房手续。
      如果当事人离婚了,贷款买房,银行进行贷款评估时,只需要对当事人相关信息进行评估即可,如果当事人处于结婚状态,贷款买房,银行进行贷款评估时,可能需要对夫妻双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征信问题,可能影响贷款。
      一般办理贷款需要提供共同还款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还款人,一方征信记录有问题,银行不会受理贷款申请,需要有问题一方还清欠款,缴纳滞纳罚金,办理完毕手续之后,五年后银行系统自动清理不良记录,此时才可以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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