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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一家公司,我不明白他们的商务局说,注册公司,注册要缴税,是一个小个子没有营业额,也不能赚很多钱怎么不纳税。

综合法律 2020-03-02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由一方承担过户的全部税费,应当认为有效。原因有二:
    第一,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承担过户的全部税费,属于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本应承担义务或债务的自愿承担,法律并不禁止,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第二,双方当事人关于过户税费承担的约定,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 注册公司的租赁合同和税务登记证的租赁合同,可以不一样。这个没人去比对。但是,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税务局可以重新认定租金金额,不是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来征税的。如果为了节税,可以适当增加场地租入。
    场地占用费的税金要远低于房屋租赁的税金。
  •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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