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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结束,劳务派遣公司也支付社会保障,已工作四个月。

合同纠纷 2020-02-12 09: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能够以任何理由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劳务派遣公司也不能够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存在不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求劳务公司及时支付工资
  • 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就劳务派遣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签协议的时候不需要劳动者参加,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 劳务派遣一改过去人才的企业所有制,为用工单位提供了一种灵活、便捷的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的用人机制。它不仅减少了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而且为用工单位搭建了”集天下优才为我用”的平台,从而为用工单位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条件。
    这种用人方式尤其对新型的高科技公司最为有利。而且,对大型公司而言,只用不养,择优而用,可以使企业以最经济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制。劳务派遣实行了用、管分离,人、编(编制)分离,从制度上切断了员工与用工单位的依附关系,“单位人”完全变成了“社会人”。
    单位可以获得选人用人自主权,人才可以获得弹性化工作机会。

  • 一、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交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这样做:
    1、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4、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二、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需要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下为各类证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购买商业险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单位出差的证明,如从单位客户那里获得的证据等;
    8、同事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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