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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厂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底薪加奖金,但是在按劳动法调整工资的同时,把我们的奖金减少了,总工资也少了,请问要怎么去解决了

劳动纠纷 2018-08-28 11: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劳动者的工资分为月薪和年薪两种算法,按月薪计算的人数较多。
  • 劳动法对于底薪是有规定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提成由单位和员工自行约定。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加班工资: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有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法定公休日,不存在发不发工资的问题,而是不能扣工资,也就是平常月份发多少,照发多少。
    2、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一个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提前放假,不是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的停工,就必须按规定的照样支付正常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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