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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亲哥哥卖房,跟另一方签合同后,又不愿卖了,扣除另一方2万订金,如今退回另一方二倍订金,另一方规定退回十五万,并且另一方擅自把防盗锁换了,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3-14 2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四)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五)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
    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这里提醒购房者,如果能证明开发商不卖房导致自己的损失大于双倍赔偿的定金,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损失。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
    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
    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
    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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