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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房地产或贷款。现在我离婚了,我想自己买房子。我需要等一年吗?这是第一个吗?

离婚 2020-02-13 1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要看您的房产目前在谁名下,如果是在男方名下,那么离婚后离婚协议对于房产和贷款的归属应有相应的规定,此时女方贷款买房按照首套计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使用公积金买房的话,若女方有过提取过着公积金贷款的行为,那么再次购房会影响贷款额度。如果房产上有女方名字,由于贷款未结清,因此是不可以更名的,这种情况需要看各银行的认定标准来执行。
  •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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