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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有借据,借据是2016年12月1曰至2017年12月1日,如今推倒五月份了,他说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18 0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很多借钱的人,在借钱之后发现自己根本还不了,就想着一走了之能够一笔勾销,但是出借人并不会一笔勾销。建议要是出借人要是发现借款人有跑路等情况的,一定要及时去法院起诉,如果对方还有银行卡使用的,那么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就能够尽量保证有钱拿回。

  • 1、借钱到期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一审期限为6个月内,二审期限为3个月内,如果一审判决出来后,大家都服,则不用上诉,过了15天则生效,如果对方还不还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限为6个月内。
    2、有担保人了,在在担保期限内可以一起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你所说情况应当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
  • 1 借款人向你借款,你实际交付借款,双方成立借款合同。
    2.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的直接证据,你可以持借条直接向法院起诉。
    3.借条载明归还时间的,依约定;借条未载明时间的,你对他发送手机短信催告XX日内还款,然后期满开始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4.借钱时若有婚姻,属于共同债务,妻子丈夫可作为共同被告。
    5.对方在北京打工,借钱不还,电话经常打不通,逃避债务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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