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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和男朋友结婚,他家买房子,填上我和他的共同名字,按贷款买房子,一起还款分手后分配好吗?

抵押担保 2020-02-13 06: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上述只是一个原则性的分割方式,由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收入和支出混同,一方名下的房子、存款基本上都有另一方有形或者无形的出资、付出或者帮助,但由于很难举证,往往在分割时出现较大分歧。
    并且仅就一方的上述家务劳动、赡养对方父母、照料小孩的付出在分割另一方的财产有多大的帮助上,那就取决于法院的自由裁量了。

  • 1、 在结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在离婚时均等分割;如果一方有外遇的,则应当少分财产和赔偿一方;2周岁以下的小孩归女方抚养,其它年龄的小孩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决定抚养权归属的,未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根据小孩实际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是支付一方收入的20%到30%;
  • 理论上来说,只要卖方同意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产权明晰的二手房购买都可以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
    首先,买卖双方签订好买卖合同,确定好合同成交价、首付数额及付款时间;其次,卖方准备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准备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预评报告;按约定时间,买方转首付给卖方,获得转账小票。
    之后,买卖双方到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再次,大约一周左右时间,银行审批通过之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及不动产完成过户手续;最后,新业主拿着不动产证及正式评估报告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抵押,银行放款给老业主。
  •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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