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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孩子的父亲都是残疾人,孩子的监护权归谁

离婚 2020-02-17 23: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关于抚养问题: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会考虑双方的经济,家庭环境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但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的除外,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先听取子女的意见,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关于诉讼相关事宜你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对于律师收费问题要结合具体案情等相关因素而定。
  •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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