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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转让后,原商场经营人不申请办理注销营业执照程序流程,现经营人该怎样解决

外商投资 2020-03-18 10: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二、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户依然是自然人身份。  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由经营者承担,即使营业执照注销,民事责任依然存在,可以起诉经营者。
  • 办营业执照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 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凭证。任何经营主体都必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使一些不合格的主体逃避了工商部门的审查,直接进入了市场。
    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准入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也极易引发合同诈骗等经济、刑事案件,当事人拿到执照后,往往是以出租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订立合同,无形中就为合同诈骗提供了便利。
    从这些方面讲,国家禁止转让和购买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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