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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村民一辆侧翻商务车被消防车撞倒,全体车员在最严重的脑外伤颅骨骨折眉上打了6钉,出院后的赔偿费用是多少

刑事辩护 2020-02-15 0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按照保险合同要求向保险人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 撞伤,赔这个事件是个交通事故。特警大队人员和普通人一样在这个事故当中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交警队和特警虽然是同样的是属于公安系统,但是各司其职,都有相应的监督部门。如果您对于交警的责任判定有异议,可以向属地的交通管理局(交警队的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行政复议.
    关于事故的定责问题,如果是行人没有在人行道上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作为一个交通参与者,属于违规,所以做责任认定时候责任要相对多,如果是行人没有违反信号灯(即闯红灯),在人行道行走,那么行人的责任会很小甚至无责。
    反过来,如果是机动车有违反路口信号灯的行驶行为的,那么机动车一方责任会很大,甚至是全责。关键点是行人是否有闯红灯和未在人行道通过路口。如果是行人在绿灯情况下在人行道通过路口,机动车没有礼让,那么机动车是全责。
  • 工伤索赔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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