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17年评价与2019年评价之间的差距

综合法律 2020-03-07 00: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指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确定,报人民政府批准并对外公布的房屋基准价格。  如果您及所在区居民对价格不满意,按照新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何评估拆迁的补偿费  
    1、完善有关配套文件,确定科学的估价方法  在基准价格的确定上,应以《房地产估价规范》为依据;在房屋的使用性质的认定上,应充分考虑实际用途和使用价值;在估价方法上,应以《房地产估价规程》来确定估价技术路线。  
    2、加强对房屋估价活动的监管,建设一支精良的评估队伍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应在市场竞争中获取,而不是指令性的认定,政府部门应配合齐抓共管,即使拆迁评估结论得到认可,也应考虑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只有这样才能使拆迁顺利进行,有利于民有益于国的建设项目得以很好的实施。
  • 房屋拆迁评估需要的资料:  
    1、最重要的是建筑面积。结构、层高这些数据应当由专业测绘公司提供。  
    2、朝向成新系数这是需要评估机构自己调查的,还有就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情,配套情况等所有影响房地产价格的重要因素都要调查。  
    3、除些之外评估机构还得自己将室内的装修量出来,单独评估。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需提交材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书;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书;  
    (四)委托拆迁合同或拆迁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五)拆迁实施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六)产权调换房屋的有关合法文书;  
    (七)金融机构出具的已专项收存不少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  
    (八)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对房屋拆迁补偿的估价不服怎么办?
      
    1、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2、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3、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4、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