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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是个未成年人的时候,我闭嘴半个多月,付了钱。我被原谅了。我被释放了,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被释放。有记录吗?

综合法律 2020-02-19 18: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证据不足:
    1、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应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在法院审判期间,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十八周岁成年(即以生日后的第一分钟,就成年了。)
    所谓的“十六岁成年”的说法是不全面的,其真实含义是: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可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而在刑事诉讼中有几个年龄段,应当注意:
    一、十四岁以下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即无刑事责任能力期)
    二、十四以上、十六以下只对八种重罪承担刑事责任;(即半刑事责任能力期);
    三、十四以上、十八以下为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阶段(即从轻减轻刑责任期)
  • 未成年人犯罪有案底,如果是判处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其档案会被封存,非司法机关办案不得调阅。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当事人因入学、招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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