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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庭财产分割,老人尚在世,两个儿子自行约定老人的财产分割,但有村干部签字没有老人的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家庭财产分割,老人尚在世,两个儿子自行约定老人的财产分割,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离婚 2020-03-19 04: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一般不适用婚姻法规定,而是适用《民法总则》和《物权法》的有关财产和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现行的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 ,如果某种同居关系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则其财产分割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
  • 婚姻关系的本质是一种身份关系,但这种特定的身份关系同时伴随着一定的财产关系。《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见,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
  •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
    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
    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 1、离婚时,会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夫妻可以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以有证据证明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一方婚外情而导致的,可以由另一方提出由婚外情的一方即过错方给付相应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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