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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三五次婚外情,这次没有回家几个月,无论孩子,和别人住在一起,她的家人劝她多次改变,她答应,但这次几个月,玩失踪和别人住在一起,

离婚 2020-02-20 0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我国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精神赔偿,是因为过错一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必须对此行为负责。因此,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只有上面四类情况下,才能离婚提出精神损害。其他情况下不能提起离婚精神赔偿。

  • 一、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二、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
    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
    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
    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
    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的
    四、以上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重婚有三种情况:
    一是已经结婚后,又与他人结婚者;
    二是已经结婚后,仍在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者视为重婚,即事实婚;
    三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但如果先形成了事实婚,即先和他人同居,然后又与另外一人结婚,这不够成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如果你和他人同居不是以夫妻名义,那就不构成重婚,这块法律上出于社会的发展就没有规定,但是你也违反了法律,婚姻法第30条和46条都说了与他人同居对离婚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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