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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在2009年买了房屋,在 年拆迁改建,改建前做过本人公平。改建后沒有,但到如今还没有那到房产证,如今想离异,我想问一下房屋归处权是不是本人得,是不是要切分房屋

拆迁补偿 2020-03-13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是双方能够就房产问题协商一致,则可以按照有关协议进行划分,但若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须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的标准如下: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一,继承如果成立,就跟拆迁没有关系,如果拆迁在当事人死亡前,没有发生,那就不涉及继承,如果已经发生,就按其他遗产一样来分割就可以,这个跟房子动不动迁是没有冲突的。
      二,继承开始后,如果死亡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原则上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
      三,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在被继承人死后,他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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