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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送我的结婚证书写错名字,当我想离开人民政府改名之后,我不应该改变如何感谢老师。

综合法律 2020-02-16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证是有效的,但是由于身份证号码和名字都错了,所以和别人结婚的那人不是你,而是那个身份证号的人。
    【1】结婚证名字和户口还有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想改成一样的名字。
    【2】这要看当时登记结婚证是哪里出的错。如果是民政局出的错,当事人可以去法院打一场行政诉讼的官司,判决结婚证作废,民政局重新办结婚证。
    【3】如果是当事人自己的错,可以去法院让结婚证上的离婚后,再用正确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重新登记结婚。
    【4】如果没有结婚证上的女人,恐怕结婚证就是那样的,不能改变。
    【5】写错的结婚证上的名字,只有用到结婚证时,才有用,和医保,养老保险都没有关系。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同时,《婚姻法》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
  • 依《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的规定,结婚证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
    建议您与对方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您与对方已经分居三年半,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法院判决你们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更改孩子的生活现状的,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支付的抚养费是工资的20%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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