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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公结婚快一年了,刚结婚我们就一起来到江苏找工作,但是不久我就发现自己怀孕了,所以就一直没上班,等到怀孕三个月时我回到了老家(陕西),他一个在江苏上班。但是到怀孕五个半月的时候,孕检发现胎儿畸形,医生说抽烟、喝酒、还有接触化学物品都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这些问题他都有,所以问题跟他可能会有很大的关系,引产后我在家休养两个多月后他又叫我到了江苏,现在来江苏快两个月了,可因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到现在还没上班,经过这两个月的相处,我发现我们经常都会吵架,虽然都不是什么大事,但我觉得这样过得很累,所以有了离婚的想法!结婚时他家给了我娘家2万元的礼金,我娘家陪了嫁妆电视、电脑、音响、DVD、电暖扇、被褥等。如果要离婚,我们没有小孩所以不存在孩子抚养的问题,结婚后也一直是他一个人挣钱,我就是想问一下,如果要离婚,我有没有权利分到什么财产?还有,我们结婚一年来因为怀孕我一直没能上班,如果离婚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给我一些补偿费?如果可以,要求多少合适?

离婚 2018-08-28 1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女方在孕期或生育完毕子女一年内,只有女方有权利提出离婚,男方没有权利提出离婚,除非男方有法院认可的离婚理由。  离婚时的补偿规定是,如女方在平时家庭生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补偿。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1、仍然可以再次起诉。
    2、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法律规定起诉后撤诉的,必须在6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包括提交诉状,诉讼立案,提交证据,事实调查,双方质证,最后陈述等环节。如果您想诉讼离婚,目前您需要书写一份诉状并且提交您们的结婚证复印件,就可以到管辖地的法院立案诉讼了。
    在庭审中,您需要举证证明您们的婚姻无法继续,具体而言就是您丈夫患有不孕症的证据,并且对于您们婚后的财产您也需要有自己的主张。这样才能保证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达到您的离婚目的并且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这些问题都是相对具体而私密的,所以只能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有需要可以直接联系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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