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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交了定金,但看到合同后,发现合同有问题就没有签字。 经纪人写了账单。 然后,我录下了星期六之前登记的东西。 现在剩下的联系方式的电话打不通,钱也没有记账。

刑事辩护 2020-02-19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暂且不谈您的租金是否需要交纳,首先房东向您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致使您签订合同,这就是房东存在的重大过失之处。合同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所谓欺诈是指行为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在这种情况下,房东理应赔偿您的经济损失,包括你所花费的费用或者误工费等等。而且有可能您的具体合同上也有相关的条文规定。您应当在看一下您的合同
  •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 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 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 房主说半年付:意思是付款时每次付六个月的房租
    签一年合同:意思是租赁期限是一年
    综合起来就是:房屋租期是一年,房租每半年交付一次,也就是一年交两次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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