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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钱之后,对方把财产转让给丈夫,然后离婚,但是不分开,这样钱可以收回吗?

离婚 2020-02-21 15: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实际生活中有很多人是在离婚时甚至是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之前就通过虚假债务的方式将夫妻共同财产给转移了,这种情况下转移的财产还能追回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所以,发现了,就要尽早起诉,别超过两年保护期。另外,起诉越早,证据越容易取得,比如银行记录,一年以上的就不好查了,因为数据都交到上一级银行了,查起来比较费力,查的时间也会更长。  相关知识  离婚案件中虚假债务的表现  
    (一)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
    (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皆称“讲诚信”。笔者认为是大家信任高科技,认为现有的鉴定技术可以鉴定出签字的时间,当事人不想作茧自缚;  
    (三)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合同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  
    (四)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

  • 1、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 怎么防止离婚一方转移财产
    1、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
    此外,夫妻双方一旦发觉夫妻关系行将破裂时,为防止一方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最好不要像平时那样把财权交给一方;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一方以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的情况,不可掉以轻心。
    2、财产公证或协议
    法院一位民事法官指出: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最好办法就是财产公证。
    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对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同时,夫妻双方也可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夫妻对存款设联名账户
    由于转移现金很难取证,因此夫妻可对存款设联名账户,防止对方擅自转移。
    一旦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的迹象,要多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储种、在哪个储蓄所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证据。同时,还可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4、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还未起诉或已起诉,发现另一方已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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