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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长春市里,我家户口本没在家我身份证也没在家我去派出所当地派出所办临时身份证我着急去外地上班,我有身份证复印件可不可以办理

离婚 2020-02-20 16: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2.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挂失和公告无任何法律依据。
    4.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5.当然公告声明遗失的行为,可以做,是自愿的行为。
    6.你现在的身份证和和丢失的身份证还是都能使用的,无法把丢失的注销掉。两者的区别是印在身份证表面的“签发日期”。
  • 在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在申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条件:


    1、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


    2、在申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二、办理机构:各行政派出所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


    3、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4、一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5、急需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


    四、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五、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 1、根据我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3条、14条的规定:有效期限内的临时身份证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可以用于需要验证当事人的身份时出具,有关单位和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 孩子没有落户口不能成为孩子抚养权归属是依据。因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虽然孩子没有落户口,但是法院在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还是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比如,抚养能力,生活条件,学习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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