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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个朋友合伙开公司,推选一个人当法人注册办理公司,这个合伙注册了独资公司,后期公司还要买地等一些固定资产,签订合伙协议能保障我们权益吗推选一个人当法人注册办理公司,这个合伙注册了独资公司,签订合伙协议能保障我们权益吗

公司企业 2020-02-25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合伙企业
    (1)优点
    设立成本低,但高于独资企业,设立快,对有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有限责任。
    (2)缺点
    对无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无限责任,筹资困难,但比独资企业要容易,产权转让困难。
    2、有限责任公司
    (1)优点
    A. 有限责任公司既保留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的优点,又克服了股权分散、股东责任心不强的缺点;
    B. 有限责任公司既继承了公司股份可转让的优点,又克服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于频繁的缺点;
    C.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股份有限公司简便,内部管理比较容易。
    (2)缺点
    A. 有限责任公司筹资规模和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无法与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竞争;
    B. 公司转让股份限制严格,甚至在股东对公司经营不满时,也不能自由转让出资,不利于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
  • 合伙经营协议,只要双方合伙当事人签字即可生效,如果是双方夫妻都是合伙当事人的话,需夫妻双方四人签字才有效。合伙当事人的妻或夫,如果不是合伙当事人,不能以合伙当事人的身份在合伙协议上签字的。

    你提问的应该是合伙经营协议吧,因为,合作经营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基于合同进行合作,共同从事某项产品的研究、制造或销售,或者某个项目的经营,合作者之间依合同的约定投入资金、技术或设备以及劳务,并依合同的约定分享权益和分担风险。

    合伙经营是指二名以上下岗、失业人员或镇退伍军人共同出资,合伙开展经营,是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经营方式。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 1,法人单位内部的承包合同,不能作为对外债务的抗辩理由,法人应当对外承当赔偿责任,所遭受的损失根据承包合同向承包人追偿 2,王一个人名义大的欠条要具体分析一,要看他当时是否在单位任职,如果离职期间个人大的欠条法人单位不承担责任二,欠条所涉的货款或者财物是不是用于他的职务范围,如果用于职务范围以外单位不承担责任 3,王即使构成犯罪,其所欠外债也应由法人承担,单位所受的经济损失是加重对王刑事惩罚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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