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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人没有离婚,有第三者,南方拒绝离婚,女人怀孕,第三者受法律制裁吗?

离婚 2020-02-20 07: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 另一半不同意离婚:目前我国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达成一致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第二种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而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您可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以下条件的,法院一般会判离: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果确定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也需做慎重考虑。

  • 1、如果男方和第三者对外以夫妻相称的,导致他人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则男方和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的。如果男方构成重婚罪的,女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多分,同时可以要求男方精神赔偿的;如果没有对外以夫妻相称的,则可以是非法同居关系的,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多分财产和精神赔偿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财产;
    2、男方和第三者所生的子女无论男方是否离婚,该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和婚生小孩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
  • 在婚姻内一方办理信用卡,另一方是否负责要看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话就需要均担。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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