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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律师,我想和丈夫商量离婚的事情,我和丈夫结婚一年多了,有一个一岁的女儿,结婚后发现我们各种各样的不良状况,如果离婚了,我想要女儿,我的女儿现在在哺乳中,能否让我做出判断?

离婚 2020-02-19 08: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要根据父母双方的综合情况进行判定,有一个基本的原则: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即怎么对孩子好就怎么判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哺乳期(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孩子,一般是判决随母亲生活。
    但是,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判决随父方生活:
    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是母亲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因此,双方的综合情况是法院考量的依据。
  • 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要求抚养权。 如果诉讼离婚,以下方面将有利于你争取抚养权。 1,如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2,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 3,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4,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 5,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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