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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买房,房贷还没还清,孩子才两岁,家给孩子?

离婚 2020-03-26 0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主要看婚后买的房子的用途,若用于共同生活,则所负债务可认定为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也就是说,买的房如果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债务自然是个人债务。如果买方用于夫妻居住,那么就是共同债务。
  • 可以通过以下办法买卖。
    1、可以到贷款银行咨询可否做抵押房产转按,如果可以,可将您尚欠银行的贷款转移到买家名下。
    2、如果买家不想继续按揭,也可办好转按后由买家直接还清银行贷款,不必负担贷款利息。
    3、如果银行部不允许做转按,可以找正规的担保公司代赎契,赎契后等于是取消了原来房屋的抵押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才能进行交易。当然,担保公司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4、可以找一个正规的中介公司,通过向买方收取预付款的方式先将贷款还清,但是这样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需要一定的手续费。

  • 1.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把房子卖掉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房屋析产过户住房给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没还清贷款,这样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是不属于夫妻两个的,你们夫妻双方无权办理房屋分割住房产权手续,可以把房屋分割细则写入夫妻双方的离异协议,再夫妻双方离异协议拿去公证一下,以后还清贷款,在依照夫妻双方离异协议好的去分割住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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