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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去年出的安全事故??是一辆电动车闯红灯违章撞我??可如今电动车方不想要解决??通电话撞傻??这一怎么做

交通事故 2020-02-28 16: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 若行人闯红灯被撞,看交警怎么判定责任。以前有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的说法,但现在以人为本,都会判定机动车负一定责任。
    赔偿的话,如果交警判定行人全责,那么机动车在交强险无责额度即死亡伤残
    1.1万、医疗1000元、财产100元额度内全额赔。不足部分承担10%的责任。如果交警判定机动车次责,那么机动车在交强险有责额度内赔偿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承担40%的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的车损险保险条款中,一般都有
    “按责赔付”的条款。从车损险缔约目的来看,投保人投保车损险的目的在于其机动车在受到意外损失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补偿。在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无责的情形下,该条款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排除了被保险人获得保险金这一主要权利。
  •  发生交通肇事,报警的同时,向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3-5个工作日,对方不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车辆,就可以到交通部门提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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