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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人民保证10万元贷款,贷款人跑了,我不想保证,但是我害怕伤害和愤怒,不信任。当贷款会计面临时,我只要说我只能保证20万元!而会计说,这是一致的吗?

房产纠纷 2020-02-28 0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作为担保人有以下几种维权途径:
      第一,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在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时候需要先向债务人诉讼,否则无权直接找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人,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在债务人逃跑后,担保人可以直接告知债权人债务逃避债务的事实,要求债权人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第四,如果债权人怠为行使权利保证人可以承担保证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贷款人没有还款而逃跑的,担保人通常还是应当履行担保责任,但是可以向债务人追讨。
  •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追随主债权的,债务人没还钱之前,担保人就一直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想担保了,除非与债权人债务人协商好,然后一起找到银行申请更换担保人或其他措施,但是银行一般不受理,我在两家银行做过,基本不受理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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