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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是2019年8月底了,但是2019年的农村医疗保险我们忘记交了,请问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交。

保险纠纷 2020-03-06 17: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买了社保可以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吗?社保中的医保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种类,一般如果您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属于农村户口,那么可以再办理农合,但如果您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那么便不可以再办理农合,因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针对的是城镇非从业居民,而农合针对的农村居民人士,所以两者只能办理其一。
    另外,在可以办理的情况下,您只需拿是户口本和身份证,带上两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民政部门医保办办理即可。它的缴费模式采用的是用一次性付清当年所有保费的方式。国家没有规定统一的缴费期限,各地一般是每年的11月至12月为缴费期间,1月1日起新一年度新型合作医疗的启动时间。
  •   医疗保险要男的累计交满30年,女的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也享受医保待遇(这里说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两块,一是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跟工龄有关,一是实际缴费年限,就是实际缴费的时间,一般是要至少交满10年,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相加,男的满30年,女的满25年就可以了),如果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也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随着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国的广泛开展,参合农民也越来越多,新农合带给广大群众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中,部分赔
    偿权利人实际支出医疗费后,因其参加新农合而得到部分补偿,赔偿义务人这时则主张赔偿权利人得到的补偿费用应从医疗费中扣除。
    目前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尚无明确规定,各地法院因认识不同而裁判各异,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与统一性。笔者认为,在审理涉及新农合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对赔偿权利人已从新农合得到的补偿费用,不应从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中扣除,赔偿义务人应当按照赔偿权利人得到补偿前的医疗费予以赔偿。
    至于赔偿权利人从新农合得到的补偿费用,是基于赔偿权利人和新农合组织之间的保险关系取得的,法院不应予以主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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