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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上的股东,现在公司以我的名字贷款,如果公司无力偿还债务,那么我这个名义股东需要偿还吗?我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上的股东,如果公司无力偿还债务,那么我这个名义股东需要偿还吗?

公司企业 2020-03-15 0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保证人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有代为偿还的义务,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债务到期,债务人不偿还,担保人有偿还义务。
    如果债权人将债务人、担保人诉至法院,并申请保全,法院会对担保人相关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
  •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清偿。如果存在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的,公司的股东应该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公司破产负责个人责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营业执照注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建议你聘请律师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协助设计公司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合同、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
    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例如:赵、钱、孙、李四位先生出资成立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如在公司成立时四位先生全额缴纳了出资,并有相关的记录,则从法律上讲,四人对于公司的责任已经完成了。
    公司的债务一般不会落到四人的名下,不会用四人的身家财产来承担。因为公司与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就象赵先生一般不会替孙先生还债一样,股东一般不会替公司还债。
  • 首先你要找到单位人事主任,要求他说明停发你工资的原因。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规定,并且员工又违反了公司某项规定,要接受某种处罚的。那么你就知道自己是否背停发工资的原因。
    假如你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无理由扣分你大工资,而且公司又不讲理,你就可以到所辖地区劳动仲裁机关(劳动局)去申请仲裁,仲裁后公司依然不纠正的可以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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