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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一辆摩托车正常驾驶,一个孩子在没有成年人的情况下撞上了摩托车骨折,是没有看到孩子,在一辆车里突然跑出了尾巴,这种情况不应该负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 2020-03-04 1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您的情况,如果伤者的鉴定结果为重伤,就符合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检察机关可以据此对您提起公诉,但由于您具有自首情节,如果能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检察机关可以不提起公诉,即使提起公诉,也可能减轻对您的刑事处罚,所以建议您尽力履行赔偿义务,取得受害人谅解。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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