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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一月结婚,现在怀孕4个月,我想离婚,如果我坚持要生一个孩子,我能要求一个男人赡养吗?

离婚 2020-03-12 06: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怀孕期间一般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请问男方想要离婚的原因是什么?你现在是否有意愿离婚?法定程序的话只有你想要离婚才可以提起的,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
    你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你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等),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就子女抚养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其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其第一款规定子女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所以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要求他(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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