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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网上认识一个女孩,谈了两年多,没见过,花了很多钱,去年她说和丈夫离婚嫁给我,让她来我家,但现在说不离婚是跟丈夫离婚,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21 1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就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协议内容的复合性、生效条件的特别性、解除效力的前置性的特征。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 (1)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目前,离婚损害赔偿 的范围限于: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不能向第三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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