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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15年8月,2015年8月,我被怀疑驾驶危险。我没有驾驶执照。2016年11月,我去了驾驶执照。现在我已经在驾驶执照上差不多一年了。现在警察说取消我的驾驶执照。是否对警察负责?

交通事故 2020-02-28 1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如果没有获得驾驶资格而开车,没拿驾照可以开车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是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驾驶者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会被处以15天以下的拘留处罚,当然这一点也是现在所有的车种的都比较了解的。
    其次,没有携带驾照可以开车吗?很多车主可能会觉得这是一件比较轻微的事情,自己是具有驾驶资格的只是由于一时疏忽,而没有将驾驶证带在身上。事实上这一点在道路交通法当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无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违法都不能继续驾驶该车辆。
  • 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所以你的驾驶证是要在三十五天后就要公告停止使用了。
    这只是停止使用,并不是吊销驾驶证。同时还因记分达到12分后不参加学习仍然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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