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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年前租了一个市场,今年没有在市场上缴纳增值税3000多元,房东说让我们付,因为合同说双方都负责所有税收,但房东没有说在房租时缴纳增值税,谁应付。

综合法律 2020-02-24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
    1、该租赁合同是在你们双方在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的情况下成立生效的,作为合同的当事人,您应该持有合同,房东应该给你一份或者复印一份给您;
    2、关于是否能转租:首先看你们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如果约定您可以转租,你当然转租;如果合同里面没有约定您有转租的权利,在未经过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您是不可以转租的,如果您未经同意转租,房东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您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3、若您得到房东同意转租给第三人,您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您应当赔偿损失。
  • 从各国税收体系来看,国际贸易合同税种大致可分为三个类型:所得税类(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类(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流转税类(如增值税、关税)。 三种税型国际技术贸易都有涉及。
    (一)所得税 所得税是以企业或个人的纯收入或纯利润作为征税对象的。 国际技术贸易中主要涉及的就是技术使用费收入的所得税。 所得税的征收往往会涉及双重管辖权。
    (二)财产税 财产税是以财产的数量或价值作为征税对象的。
    在技术贸易中,财产税只涉及到技术卖方,只与技术卖方所在国的有关技术许可或转让的税法有关。
    (三)关税 技术贸易一般不与海关发生直接联系,但是当技术贸易涉及到引进技术设备、仪器,则应对引进的技术设备、仪器征收关税。
    (四)流转税 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或非商品营业额作为征税对象的。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一种,是以法定商品和劳务为征税对象并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根本违约,另一方如何维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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